5.3,分选分离5、3 1 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宜包括除土,分选废金属,分选轻物质 砖混分离,沥青,骨料分离,粉体回收等环节.5,3,2、分选分离工艺宜采用干法工艺 5、3,3,分选工艺应根据建筑废弃物组分的不同特性,采用筛选,磁选、风选、浮选.光电分选等方法、5,3。4 设计分选工艺时 宜在一级破碎之后设置人工拣选平台。人工拣选平台应水平布置于皮带两侧,且宜与地面标高相同,人工拣选平台高出地面时、应在平台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 拣选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长度不宜小于6m,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5,3。5.人工拣选宜采用平皮带、皮带宽度不宜超过1400mm。带速宜为0 2m,s 0、5m s,5、3、6,除土方法宜采用筛分法,5.3.7、金属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黑色金属应使用永磁或电磁除铁器,除铁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悬挂式或滚筒式,2、有色金属可根据当地固废中有色金属的种类和含量 选择合适的分选设备。5,3 8 轻物质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干法工艺中.轻物质分选宜采用风力分选方式,弹跳式、落差式。负压抽吸式、并应设置分级分选,2.在湿法工艺中.宜采用浮选法,5 3。9、砖混分离系统应根据再生产品对再生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当再生骨料用于生产结构用混凝土时。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应包括砖混分离系统、且砖混分离效率不应低于85,5。3 10,装修废弃物分选分离应采用以风选、筛选,磁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的工艺.5.3.11 沥青骨料的分离宜采用热振,冷淬工艺.5.3。12,分选分离过程产生的粉体应回收利用,5,3 13。粉体回收系统宜设置砂粉分离,粉尘收集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