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分选分离5,3、1 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宜包括除土,分选废金属、分选轻物质,砖混分离,沥青,骨料分离。粉体回收等环节 5。3,2,分选分离工艺宜采用干法工艺、5。3,3.分选工艺应根据建筑废弃物组分的不同特性 采用筛选。磁选.风选,浮选,光电分选等方法.5.3、4,设计分选工艺时 宜在一级破碎之后设置人工拣选平台 人工拣选平台应水平布置于皮带两侧。且宜与地面标高相同.人工拣选平台高出地面时,应在平台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拣选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 长度不宜小于6m 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 5、3。5。人工拣选宜采用平皮带,皮带宽度不宜超过1400mm 带速宜为0,2m s,0。5m,s,5。3.6.除土方法宜采用筛分法.5 3,7.金属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黑色金属应使用永磁或电磁除铁器.除铁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悬挂式或滚筒式。2,有色金属可根据当地固废中有色金属的种类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分选设备.5.3,8。轻物质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干法工艺中.轻物质分选宜采用风力分选方式,弹跳式,落差式 负压抽吸式,并应设置分级分选、2,在湿法工艺中 宜采用浮选法,5。3.9,砖混分离系统应根据再生产品对再生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当再生骨料用于生产结构用混凝土时.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应包括砖混分离系统、且砖混分离效率不应低于85 5,3,10、装修废弃物分选分离应采用以风选、筛选。磁选为主 人工分选为辅的工艺 5。3。11,沥青骨料的分离宜采用热振 冷淬工艺,5,3,12。分选分离过程产生的粉体应回收利用.5,3 13,粉体回收系统宜设置砂粉分离 粉尘收集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