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分选分离5 3。1,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宜包括除土、分选废金属,分选轻物质.砖混分离.沥青、骨料分离。粉体回收等环节 5,3。2、分选分离工艺宜采用干法工艺,5.3 3 分选工艺应根据建筑废弃物组分的不同特性,采用筛选.磁选.风选 浮选.光电分选等方法.5 3。4,设计分选工艺时,宜在一级破碎之后设置人工拣选平台。人工拣选平台应水平布置于皮带两侧,且宜与地面标高相同、人工拣选平台高出地面时、应在平台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拣选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长度不宜小于6m,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 5,3。5,人工拣选宜采用平皮带 皮带宽度不宜超过1400mm、带速宜为0。2m,s.0,5m、s。5 3.6 除土方法宜采用筛分法、5,3,7 金属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黑色金属应使用永磁或电磁除铁器,除铁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悬挂式或滚筒式、2。有色金属可根据当地固废中有色金属的种类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分选设备。5,3,8.轻物质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干法工艺中,轻物质分选宜采用风力分选方式,弹跳式、落差式,负压抽吸式,并应设置分级分选.2 在湿法工艺中,宜采用浮选法、5,3、9 砖混分离系统应根据再生产品对再生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当再生骨料用于生产结构用混凝土时,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应包括砖混分离系统,且砖混分离效率不应低于85,5、3。10,装修废弃物分选分离应采用以风选.筛选,磁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的工艺、5.3.11,沥青骨料的分离宜采用热振 冷淬工艺、5、3、12、分选分离过程产生的粉体应回收利用.5。3 13,粉体回收系统宜设置砂粉分离,粉尘收集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