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编制目的 建筑与气候的关系十分密切,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无不受气候的巨大影响、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建筑气候和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的有关情况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一,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简介,一文.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各地气候差异悬殊,为了适应各地不同的气候条件.建筑上反映出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寒冷的北方,建筑需防寒和保温、建筑布局紧凑。体态封闭.厚重、炎热多雨的南方 建筑要通风,遮阳、隔热,以降温除湿 建筑讲究防晒,内外通透,沿海地区的建筑还需防台风和暴雨。高原之上的建筑要注意强烈的日照 气候干燥和多风沙等 因此,研究我国建筑与气候的关系,按照各地建筑气候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建筑气候区划.概括出各区气候特征 明确各区建筑的基本要求。提供建筑设计所需的气候参数。合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改善环境功能和使用条件 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加快建设速度,发挥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50年代就开展了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并于1964年提出了 全国建筑气候分区草案.修订稿、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内部出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草案未能得到实际应用、有关我国建筑气候区划的情况详见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二,我国建筑气候区划概述。一文,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有关建筑专业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作为基础 本标准的区划是在总结我国以往的区划经验的基础上,并与、民用建筑热工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协调制订的,本标准对区划分级.各区区划指标。各区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的基本要求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应该特别说明的是,有关采暖区的划分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很广,原则性很强的问题,根据审查会议的讨论 由于采暖区划涉及面广,目前制订该项区划条件尚未成熟、暂将采暖区划与建筑气候区划标准脱钩,所以,本标准中有关采暖的指标 气候参数和要求等有关内容均不涉及、第1。0。2条,标准适用范围,建筑按用途分为工业与民用两大类.民用建筑因等级不同。工业建筑因工艺要求各异。其室内温湿度等条件要求不一样、如高级宾馆,档案馆。文物历史博物馆,办公楼等均要求较高 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都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厂 如精密仪器。仪表工厂,纺织厂,电子工业车间等要求恒温恒湿,而钢铁厂的热车间散热量很大.要求尽快散热,据统计 高缎民用建筑和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建筑约占垒国总建筑面积的10。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是大量的,约占90,本标准在拟订建筑气候区划指标和建筑基本要求时.都是针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另外,从收集到的国外建筑气候区划资料中也可看到 建筑气候区划都是针对某一类建筑的。如苏联的.居住建筑气候区划,日本的 住宅节能度日值区划、和。办公楼节能建筑气候区划,等、道理很简草、只有室内外条件相近,才能有建筑的相似性,才可将相同的建筑要求列入一个建筑气候区.所以本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第1 0、3条,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基础标准,主要对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起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所以.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各有关标准规范的共性部分 对于各个专业标准规范中特有的内容.本标准未作规定,仅规定达到某一专业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 而不代替相关专业的标准规范,因此、本条规定。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