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编制目的、建筑与气候的关系十分密切。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无不受气候的巨大影响、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建筑气候和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 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的有关情况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一 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简介.一文.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 各地气候差异悬殊.为了适应各地不同的气候条件.建筑上反映出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寒冷的北方,建筑需防寒和保温,建筑布局紧凑.体态封闭、厚重、炎热多雨的南方,建筑要通风 遮阳.隔热,以降温除湿、建筑讲究防晒,内外通透.沿海地区的建筑还需防台风和暴雨、高原之上的建筑要注意强烈的日照,气候干燥和多风沙等、因此,研究我国建筑与气候的关系,按照各地建筑气候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建筑气候区划,概括出各区气候特征 明确各区建筑的基本要求、提供建筑设计所需的气候参数。合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 改善环境功能和使用条件、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加快建设速度。发挥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重要的意义。我国50年代就开展了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并于1964年提出了 全国建筑气候分区草案.修订稿,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内部出版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草案未能得到实际应用,有关我国建筑气候区划的情况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二 我国建筑气候区划概述,一文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有关建筑专业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作为基础 本标准的区划是在总结我国以往的区划经验的基础上。并与,民用建筑热工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协调制订的、本标准对区划分级、各区区划指标,各区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的基本要求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 应该特别说明的是、有关采暖区的划分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很广.原则性很强的问题、根据审查会议的讨论 由于采暖区划涉及面广,目前制订该项区划条件尚未成熟、暂将采暖区划与建筑气候区划标准脱钩。所以.本标准中有关采暖的指标,气候参数和要求等有关内容均不涉及 第1,0 2条,标准适用范围、建筑按用途分为工业与民用两大类,民用建筑因等级不同.工业建筑因工艺要求各异,其室内温湿度等条件要求不一样,如高级宾馆 档案馆 文物历史博物馆.办公楼等均要求较高,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都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厂.如精密仪器,仪表工厂.纺织厂、电子工业车间等要求恒温恒湿、而钢铁厂的热车间散热量很大 要求尽快散热 据统计,高缎民用建筑和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建筑约占垒国总建筑面积的10。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是大量的,约占90。本标准在拟订建筑气候区划指标和建筑基本要求时,都是针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另外。从收集到的国外建筑气候区划资料中也可看到、建筑气候区划都是针对某一类建筑的.如苏联的。居住建筑气候区划。日本的。住宅节能度日值区划。和、办公楼节能建筑气候区划,等 道理很简草 只有室内外条件相近。才能有建筑的相似性,才可将相同的建筑要求列入一个建筑气候区 所以本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第1。0。3条,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基础标准,主要对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起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所以,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各有关标准规范的共性部分,对于各个专业标准规范中特有的内容、本标准未作规定,仅规定达到某一专业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代替相关专业的标准规范 因此.本条规定。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