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 93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630号文的通知要求 由建设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经建设部1993年7月5日以建标。1993。462号文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编制组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国标管理组。邮编100044.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印刷,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标准时使用 不得外传和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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