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 standard,of、air pollutantsGB,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 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 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 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