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of。air pollutantsGB 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 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 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6 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 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