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15,1.一般规定15.1,1 钢结构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法有 负荷加固,卸荷加固,部分卸荷加固和拆下加固。拆下更新等.当需卸荷或拆下时,必须措施合理。传力明确、才能确保安全 因此。在提出拆卸过程控制方案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充分研究,协商、经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付诸实施 15,1,2、卸荷状态下钢结构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在实施加固施工前,同样须按本规范第3、0,4条和第3 0 5条的规定.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必要的卸荷后。才能进入加固的程序 由于随后的施工过程控制与施工质量检验 与新建工程的要求无甚显著差别、故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要求执行,15 1 3 本条规定的是一般施工程序 具体实施时 宜根据工程量大小进行调整或简化.15 1 4,本条的规定系为确保钢结构构件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而设置的,其内容很明确。无需作进一步说明,15,1.5,在钢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焊接过程中.焊工是特殊工种。其操作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 必须予以充分重视,本条所指的焊工、包括手工操作焊工和机械操作焊工.从事钢结构加固工程焊接作业的焊工,应根据其所焊接的结构具体类型和位置等,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的要求对施焊焊工进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