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系统设置3.2。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电气火灾.2 固体表面火灾.3 液体火灾,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注,除电缆隧道.夹层 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 K型和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3.2.2,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2,钾.镁.钠 钛 锆 铀等活泼金属火灾、3,氢化钾 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4、过氧化氢 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3,2.3。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3、2,4、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 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 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3,2.5。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3、2.6。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3.2 7。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3 2。8,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2,10,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