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系统设置3 2、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电气火灾,2 固体表面火灾、3,液体火灾,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注 除电缆隧道,夹层 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 3。2,2,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2。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4、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3、2。3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 通讯机房等场所 3,2,4,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3。2 5、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 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3。2,7,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3。2.8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3。2、10,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