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 of、gas 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1 5、3 1。15。3,1,16.3 2.7。3 2。9,3,3,1,3、3,7。3。3 16,3,4.1。3.4。3.3、5,1,3、5.5,4.1,3。4.1、4 4 1 8 4,1、10.5,0.2,5,0、4。5 0 8,6,0 1.6,0.3、6 0,4。6、0,6.6 0,7。6 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 日 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 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 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万旭,李深梁 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