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Fire.dsmpers for,building、venting,and、smoke、venting,systemGB.15930,2007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7日实施日期。2008年01月01日前.言。本标准第6章.6,7,1、6.7。2除外.和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15930,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和GB、15931,1995、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 纳入并调整了GB。15930。1995,GB,15931、1995和GA、481,2004、排烟阀、口、中适用的内容、与GB.15930,99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将术语修改为术语和定义 见第3章。增加了分类及标记,见第4章,增加了材料及零部件 见第5章,增加了要求,见第6章、增加了试验方法的项目使其和增加的要求一一对应,见第7章。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增加了标志。包装,储运和贮存,见第9章、增加了排烟阀的技术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GA,481。2004,排烟阀 口.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市泰昌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解凤兰,赵华利、纪祥安、李希全 张君娜 张丽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930,1995,GB,1593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