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A、0.1。本条规定了居住区用地范围的计算规则.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内通常会涉及不计入居住区用地的其他用地,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用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及防护绿带用地、城市级公园绿地及城市广场用地。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用地等,这些不是直接为本居住区生活服务的各项用地。都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可参照图1,图2。图1 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示意图2,居住街坊范围划定规则示意A。0,2.本条规定了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1.通常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 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应计入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根据。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的规定、建筑四周应设置散水,散水的宽度宜为600mm。1000mm.因此,本标准规定,绿地计算至距建筑物墙脚1,0m处.3 居住街坊集中绿地是方便居民户外活动的空间.为保障安全 其边界距建筑和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因此集中绿地比其他宅旁绿地的计算规则更为严格 距建筑物墙脚不应小于1、5m 距街坊内的道路路边不少于1,0m,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可参照图3。A。0、3。本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的各项技术指标、为便于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标准是否相符.生活圈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 0,1条中相应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控制指标、居住街坊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2条或本标准第4.0,3条中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的各项内容。图3。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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