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A.0.1 本条规定了居住区用地范围的计算规则 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内通常会涉及不计入居住区用地的其他用地、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用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及防护绿带用地 城市级公园绿地及城市广场用地.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用地等 这些不是直接为本居住区生活服务的各项用地,都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可参照图1 图2,图1。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示意图2,居住街坊范围划定规则示意A 0、2.本条规定了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1,通常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应计入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2,根据、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2013的规定 建筑四周应设置散水、散水的宽度宜为600mm,1000mm 因此.本标准规定、绿地计算至距建筑物墙脚1,0m处。3。居住街坊集中绿地是方便居民户外活动的空间。为保障安全。其边界距建筑和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因此集中绿地比其他宅旁绿地的计算规则更为严格,距建筑物墙脚不应小于1,5m,距街坊内的道路路边不少于1 0m。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可参照图3 A 0.3。本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的各项技术指标,为便于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标准是否相符,生活圈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1条中相应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控制指标 居住街坊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 2条或本标准第4,0。3条中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的各项内容,图3,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