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A,0 1、本条规定了居住区用地范围的计算规则。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内通常会涉及不计入居住区用地的其他用地,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用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及防护绿带用地,城市级公园绿地及城市广场用地。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用地等,这些不是直接为本居住区生活服务的各项用地.都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 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可参照图1、图2 图1.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示意图2,居住街坊范围划定规则示意A.0、2,本条规定了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1,通常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应计入绿地 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2.根据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的规定。建筑四周应设置散水。散水的宽度宜为600mm.1000mm 因此,本标准规定、绿地计算至距建筑物墙脚1,0m处 3、居住街坊集中绿地是方便居民户外活动的空间.为保障安全、其边界距建筑和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因此集中绿地比其他宅旁绿地的计算规则更为严格.距建筑物墙脚不应小于1、5m.距街坊内的道路路边不少于1,0m 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可参照图3.A、0.3、本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的各项技术指标,为便于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标准是否相符,生活圈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1条中相应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控制指标、居住街坊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 0.2条或本标准第4、0,3条中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的各项内容.图3,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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