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道,路6,0、1。居住区内道路的规划设计应遵循安全便捷,尺度适宜,公交优先.步行友好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的有关规定.6、0,2。居住区的路网系统应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有机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区应采取。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路网密度不应小于8km、km2。城市道路间距不应超过300m,宜为150m,250m.并应与居住街坊的布局相结合。2。居住区内的步行系统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并应便捷连接公共交通站点、3。在适宜自行车骑行的地区,应构建连续的非机动车道、4.旧区改建。应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延续原有的城市肌理,6.0,3、居住区内各级城市道路应突出居住使用功能特征与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侧集中布局了配套设施的道路.应形成尺度宜人的生活性街道.道路两侧建筑退线距离,应与街道尺度相协调,2,支路的红线宽度.宜为14m、20m,3,道路断面形式应满足适宜步行及自行车骑行的要求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 5m,4、支路应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适当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6.0,4、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附属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其他附属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2 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200m.3.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最大纵坡应符合表6 0.4的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照或分段按照非机动车道要求进行设计,表6 0.4,附属道路最大纵坡控制指标.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0,5的规定,表6 0 5。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m,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断面未设人行道时 指路面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