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消防扑救4,3 1 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一般情况下,大型商业建筑的人流,车流,物流都要求在建筑四周设环形车道,以便于人员、含顾客和工作人员。车辆.货物能够方便快捷进出以提高经营管理效能,一旦发生火灾时.也便于消防车能够快速驶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火险和快速施救、货物出入口不宜设置在消防扑救面.重庆属山地城市。建筑场地有时极为复杂。当个别大型商业建筑充分利用地形而难以做到环形消防车道时.则应保证该商业建筑的两个长边或大于1,2周长范围形成消防车道 此条大于1。2周长范围形成消防车道的要求比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适当放宽,消防车道内边路缘距建筑外墙突出物边缘不宜小于5m.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4,3,2。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非长方形平面、应设置长度不小于建筑周边长度1。3,或长方形平面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和消防扑救场地,在其范围内作出了五款具体的规定 第一。二两款规定,是为了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到达现场后 能迅速开展灭火,施救工作、登高消防车的功能试验证明、进深不超过4m的附属建筑。裙房 雨蓬等 不会影响迅速登高,扑救作业 同时,在此范围内也不应设有任何可能阻碍消防车道和扑救登高的固定广告牌,装饰构架 架空线缆。高大树木以及室外停车场,第三。四两款规定在扑救面的范围内,应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入口,当建筑物设有消防电梯时.应将消防电梯设置在此扑救面范围内、并设出入口.这两条都是为了保证消防车到达现场后消防队员能够快速找到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后,通过楼梯间和消防电梯迅速到达着火层、火场 以开展灭火和人员施救工作 第五款规定在扑救面的外立面设计窗户和玻璃幕墙时 应设置能够开启的用于消防救援的外窗或阳台是为了消防人员到达着火层发现需要施救的人员后 通过大型消防车的臂伸向可开启的外窗处,能够以最短的时间通过 非常出入口。进行灭火或救援,能够开启的外窗或阳台可开启净尺寸不得小于0、80m、1.00m,且玻璃应采用夹胶玻璃,防止破坏时伤害消防人员和需要施救的人员。用于消防救援的外窗或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遮挡 封闭.阻碍通行.如悬挂广告位。焊接防盗网,室内柜台遮蔽等.强调消防救援的外窗 阳台 应有明显标识是因为标识对现场施救有重大现实意义,既保证不被占用和破坏,也能及时提醒消防救援人员正确作业位置,此条应布置长度不少于周边长度的1.3 且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的要求比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要严 是因为大型商业建筑的火灾扑救相对较难.扩大扑救面的范围有利于消防队在火场中实现多点扑救,4.3.3,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应设计室外消防扑救场地。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火警,首先调动消防车到现场施救、为满足消防车现场作业所需 对消防扑救场地的要求作出的规定,对于不小于建筑周边长度1 3消防扑救面的要求 由于重庆市是山地城市、建筑周边连续长度做到1、3确有困难时、可以不连续.但分段布置时的最短一段扑救面长度不应小于18m。但是分段后的每段消防扑救面均应符合本规范4,3.2条的规定,是为了方便消防扑救时可以在任何扑救场地进行救援.强调消防扑救场地应有明显标识是因为标识对现场施救有重大现实意义 既保证不被占用和破坏 也能及时提醒消防救援人员正确作业位置,4。3、4、本条规定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 消防车道 消防扑救场地应能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载重量.重庆市目前的大型消防车的重量是60t,4,3 5。本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宜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置,楼层应在建筑首层。使消防人员到达消防扑救场地后。通过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快速到达消防控制室,以操控其中的消防设施,设备。在坡地建筑的情况时,可为平顶层或底层。并应利于消防人员到达及操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