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般规定 4 1 总平面布置4,1.1。本条对大型商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大型商业建筑的规划布点一般是位于一个城市的商贸中心 城市副中心或区域中心所在地.辐射范围较大而聚集了大量的人流,车流。所以在进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时 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应组织好人流.物流.车流的关系。4,1 2,本条提出大型商业建筑的建造原则是应独立建造.当难以做到独立建造时。可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合建。但应满足以下三款的具体规定、1,商业建筑的疏散楼梯间不应与居住部分楼梯间共用.这是现行国家规范中明确规定的。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功能的建筑楼梯间宜分开设置.一是便于商场管理、二是可以保证商业建筑和其它建筑的安全疏散自成系统。2.大型商业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与居住部分的出入口分开设置。宜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出入口分开设置 应将商业建筑的安全出口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 并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使商场内的人员能够流线简捷地快速从室内疏散到不同方向的室外安全场地.3 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功能、车库及设备用房除外、建筑合建,水平贴邻合建时 其交通组织,安全疏散。防火设计。管理相对较简单,需将两种功能建筑之间的墙体按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设计.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上下楼层重叠时.下部多为大型商业建筑、为避免大型商业建筑火灾时对上部建筑的影响.本条对其分界处的楼板。分界处之间门、窗洞口的分隔、以及防火挑檐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