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露天矿采场边坡工程监测4、2.1,在露天煤矿采场边坡逐渐形成过程中。应在边坡巡视监测的同时.实时进行地质调查与资料收集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1、组成边坡土层部分的土类.分布状态。含水情况、物理力学性质等,2 组成边坡岩层.岩体、部分的岩石特征 软弱结构层,面。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接触关系,接触面的特征及产状等,3 与边坡稳定有关的各类地质构造、包括断层、褶曲 节理和裂隙等的性质 产状 发育方向及程度,裂隙带宽度与分布密度及充填物等、4、松散层及风化岩石的岩性.次生矿物.岩石破碎程度,与坚硬岩石的接触关系及接触面特征等、5.构成边坡体的煤层,煤层顶板及底板的产状,位置.厚度 结构以及强度,6。对已有滑坡、应描述滑坡体的位置,分布范围及滑落时间,滑动方向.滑落面产状及边坡渗水情况等.7,边坡顶面是否存在已有地面裂缝或出现新的地面裂缝。若发现地面裂缝、应描述地面裂缝的形态,产状及发育情况等,8。边坡底脚是否出现底鼓隆起变形现象 若出现,应描述底鼓隆起的分布形态及发育情况等,4.2,2,露天煤矿采场边坡应进行变形监测、监测点布置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规定,监测方法应按本规范第7章有关规定执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露天煤矿地表最终境界线以外200m内,应建立地表变形和地下变形的永久监测网、其监测线 点布置数量,应根据露天煤矿边坡走向长度.边坡区段的重要性和可实现情况确定。但监测线不应少于3条、每条监测线上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每个监测分区不应少于5个监测点,地下变形监测孔深应达到预想滑动面、层、以下5m、10m,孔径宜为108mm。200mm,2.在采掘场到界边坡上、应建立永久监测网、监测线应根据边坡长度。现场实际条件布设。其间距宜为200m,400m、但不宜少于3条线.监测线上的监测点间距宜为30m。50m,监测周期应根据地表变形和地下变形的情况确定 在降雨期间或当变形速度加剧时.应增加监测频率、并应及时提交监测报告。3 对出现地表和地下变形或地质构造复杂 稳定性较差的重要边坡 应建立地表和地下变形的监测系统.地表和地下监测线的数量。应根据地表和地下变形区的范围确定,但不应少于3条、每条线上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4,2。3。露天煤矿采场边坡工程应力监测项目、应根据边坡工程监测工作等级及边坡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应力监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有关规定,4、2、4、露天煤矿应进行降雨量,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边坡工程设计阶段,降雨量.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资料可收集利用已有水文地质资料.2。在露天煤矿建设阶段、露天矿采场边坡与地下水疏干系统会逐步形成.地下水监测网应逐步建立,3.在露天煤矿开采生产阶段 露天矿边坡端帮与地下水疏干系统会进一步形成并完善.地下水监测工作应进入常态化管理.4 露天煤矿采场边坡的地下水监测项目。可根据露天煤矿的已有资料,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综合分析进一步选择 地下水监测方法应按本规范第9章有关规定执行。5,降水量监测方法应按本规范第10,3节规定执行.4,2.5.露天煤矿采场边坡宜进行爆破震动监测,其监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0,5节的有关规定.4。2 6.当气温对露天煤矿采场边坡稳定性构成影响时,宜监测影响区域内的气温 监测方法应按本规范第10,4节的规定执行,4 2.7,当露天煤矿采场边坡工程监测进入。监测阶段后期时,可采用遥测装置进行自动化监测.自动化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有关规定.4.2 8。距离露天煤矿采场边坡较近的重要建.构.筑物以及运输道路等应进行建筑物变形观测 具体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TJ 8有关规定执行、4.2 9。露天煤矿采场边坡工程监测范围、应包括采场边坡体与采掘场地表境界线以外的影响区。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 0 1条确定,影响区宽度L的确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采深度小于200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最大开采深度,2.开采深度大于或等于200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