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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合理规划,统筹建设,依法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中小学校 幼儿园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市。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规划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管理工作,国土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 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供给管理工作,住建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管理 公安。财政,环境保护,房管,地震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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