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 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 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 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同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下同.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研究解决燃气事业发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区 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同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燃气管理机构,下同,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管委协助市燃气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关机构承担、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 规划,国土资源、安监、工商,质监 物价、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并对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用气 燃气设施保护,节约用气等方面的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