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 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 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 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同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下同。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燃气事业发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同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燃气管理机构.下同、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并接受市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管委协助市燃气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关机构承担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规划,国土资源,安监 工商.质监,物价.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并对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用气,燃气设施保护,节约用气等方面的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