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 行人 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与城乡建设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县 市 区 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第五条 市,县 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市政公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六条、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交通系统、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第七条,市、县 市 区.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举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