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水利数据服务技术规范 DB37/T 4318-2021
  •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7年
  • 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 DB37/T 4255-2020
  • 山东省矿山在用局部通风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2-2020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 DB37/T 424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7部分:失业保险信息 DB37/T 4221.7-2020
  • 山东省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DB37/T 4286-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2部分:法人单位 DB37/T 4224.2-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 DB3708/T 2-2020
  •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7年
第四章,可移动文物,第二十三条,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建立藏品总账。分类账和藏品单项档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或文物等级报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逐步建设文物藏品数字化信息库、第二十四条。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与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第二十五条,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24小时内。报告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六条 除依法批准设立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涉案.出土等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第二十七条。涉及文物经营的古玩市场,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收藏品市场等,要依法进行动态监管 文物 公安。工商部门要建立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对涉嫌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进行现场监管,第二十八条.凡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应当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经营的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允许销售的。应当作出标识。第二十九条 执法部门对没收或者追缴的涉案文物的监管物品,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30日内无偿交还失主或者移交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