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 DB37/T 4239-2020
  • 济宁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2007年
  • 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09-2020
  • 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DB37/T 4257-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2部分:户籍人口信息 DB37/T 4221.2-2020
  • 山东省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南 DB37/T 4197-2020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24年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3部分:流动人口信息 DB37/T 4221.3-2020
  • 山东省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机构评定规范 DB37/T 4227-2020
  •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 DB37/T 4214-2020
第三章,考古发掘管理第十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考古发掘单位在进行调查 勘探,发掘前,应当向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验国务院和省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第二十条,基本建设工程应避开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 工程项目在立项,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该项目立项审批主管部门的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文物级别。报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和批准施工,第二十一条.在建设施工或者其它生产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严禁乱挖,乱掘,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买卖和赠送 第二十二条、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 发掘等一切经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