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菏泽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 DB3717/T 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6部分:医疗保险信息 DB37/T 4221.6-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2部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DB37/T 4222.2-2020
  • 山东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DB37/T 4213-2020
  •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7/T 5043-2021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DB37/T 4238-2020
  • 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山东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监测规范 DB37/T 4305-2021
  • 济宁市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708/T 3-2020
第六章。城市交通管理第四十七条 车辆.行人按照交通规则通行,各行其道。禁止闯红灯,逆向行驶.跨越隔离设施 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禁止故意损毁、移动,涂改隔离护栏、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第四十八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乱停乱放车辆,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停车泊位,对公共区域停车场实行专业化管理,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 第四十九条。禁止未取得或使用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客运经营业务.禁止报废车.无牌照车上路行驶,禁止证照不全的出租车及各类客车.货车 农用车从事营业性运输 禁行区及禁行时段内 禁止禁行车辆通行,第五十条 进入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市区主要道路禁止汽车鸣笛 禁止车窗抛物,第五十一条 班线客车 货运车辆一律进站进场待客待货。营运的农用货运车辆一律进入指定的临时待货点待货、禁止随意停靠待客待货,第五十二条 规范客运经营服务秩序、禁止争抢客源 欺客宰客,拒载甩客、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景区周边拦车拦人,举牌揽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