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毁损.覆盖。涂改 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事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 不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二,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