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占 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损,覆盖 涂改 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事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 不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二.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