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事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不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二,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