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行泄通道6。4。1、应对降雨超出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水管渠设施控制能力和排水系统发生故障的风险进行评估.当经济损失较大时,需要考虑为超出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水管渠设施控制能力的雨水设置临时行泄通道,应制定暴雨运行模式下的预案、在相应的暴雨预警条件和地面积水条件下采取适当的安全隔离措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Plumbing,and。drainage。Storm,Water。drainage,AS NZS.3500.3.2003,2006修订版。也规定了要考虑市政雨水排水系统失效条件下的雨水排除 6。4.2,欧美部分国家一般设置路面漫流系统。路面漫流系统是指在超出管渠设计重现期降雨发生时 道路排水管渠系统超负荷运行,路面出现大量雨水漫流、此时道路表面构成排水通道,汇集雨水通过地表漫流排入自然或人工渠道、调蓄设施,借鉴欧美经验.本规范排涝除险设施设计中引入雨水行泄通道的概念,城镇排水系统下游管渠担负的流量较大、下游地区发生内涝的风险大、宜在城镇排水系统下游选取合适路段作为行泄通道 道路行泄通道设计应综合考虑周边用地的高程 漫流情况下的人行和车行。周边敷设的市政管线的影响 避免行泄通道的设计造成其他系统的损失。行泄通道积水深度若超出行车安全最大深度时需封闭道路.保障城市安全 行泄通道不应选择城镇交通主干道,同时也不应选择在城镇重要区域,对于城镇易积水地区。根据以往统计情况,宜规划新建或改建行泄通道.以辅助排除易积水地区雨水,减小内涝风险,作为行泄通道的城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设置警示标志和积水深度标尺,警示标志的形式与交通标志一致。也可以采用电子显示屏等设备,积水深度标尺宜采用木制或塑料标尺,白底黑字,采用电子显示时,应保证强降雨条件下的电源供给,警示标志和积水深度标尺应设置在距离雨水行泄通道安全范围之外。保证处于安全位置的行人或司机能够清楚地阅读警示标志的内容和标尺上的刻度.警示标志内容应清晰、醒目,鉴于地表漫流系统的复杂性.作为行泄通道的道路排水系统宜采用数学模型法校核积水深度和积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