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热费收缴管理第三十三条。供热单位应按照市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核收热费,未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准擅自提高热费标准或超标准收缴热费,第三十四条 热费计费标准、一.采暖面积以房屋建筑竣工图为准、凡有采暖设施的房间。贯通间,以图标轴线各减半壁墙厚度的实际间距计算采暖面积、二 房屋高度以3米为限.超过3米部分按比例累计增加热费,即每增高30公分,另增加10。热费.三、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4月5日.热费采取全采暖期连续计算的办法,四、热费预收缴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4日 对一次性缴清热费的给予5,的价格优惠,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为热费收缴期,超过热费收缴期缴费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第三十五条.热费收缴办法,一 市 区财政拨款的行政 事业单位及职工的热费由财政部门核准后.从行政事业经费中直接扣缴拨付供热单位 二 市、区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住房。各企。事,业单位自管住房、托管住房.房改房、包括出售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接轨的集资建房和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旧城改造中共有产权房的热费均由房屋用户,即房屋使用权人 房屋所用权人.所在单位负责缴纳,其单位无缴费能力的由其家庭成员另一方负责缴纳.用户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三。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按每户只享受一套住房热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其住房改革规定享有的建筑面积75,计算采暖面积,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四 子女继承父母住房,夫妻离异。丧偶。下岗再就业人员原缴费单位无缴费义务的均由用户。现居住人 所在单位负责全额缴纳热费.五,因企业破产原缴费人无工作单位的由用户另一方所在单位负责缴费。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用户单位为外省,市或异地安置的其热费由用户负责全额缴纳、六。对新建.扩建 改建住宅楼等建筑物。在保修期内供热的、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应履行设施验收程序、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向用户收缴热费,对未售出和无法办理用户移交的房屋、热费由建设单位负责向供热单位统一结算,分户供暖的除外。第三十六条,基建,工业,商业 服务业和生产经营等属非标准供热的。在供热单位服务项目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可安装热计量表按计量收费、第三十七条、因供热单位的责任造成连续停供超过48小时以上,停供期间热费应退还用户,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