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 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县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县、市 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业务受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和指导,市、县。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业务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测绘管理工作。第四条,设区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二,管理测绘基准,标准并监督执行.三,负责编制测绘事业发展和基础测绘规划及计划 管理和组织实施基础测绘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测绘队伍的测绘资质资格、监督检查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 五。负责本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工作和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六。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七,负责本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的审批,八。负责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并对按规定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公共服务,九、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鼓励测绘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 支持测绘成果的开发 应用、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有权对测绘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检举违法测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