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福建省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 13-07-2006
  •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56-2017
  • 福建省五氧化三钛镀膜材料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874-2019
  • 福建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13-144-2019
  • 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审查规范 DB35/T 1894-2020
  • 福建省聚合物透水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316-2019
  •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渗漏水治理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313-2019
  • 福建省纯电动场(厂)内车辆无线充电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DB35/T 1875-2019
  • 福建省石化厂区地面巡检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935-2020
,第六章.测量标志第三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县设置的测量标志的审批迁建,定期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建立测量标志档案、发现测量标志损毁或者受到危害时,应当按规定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三十六条、测量标志保管实行义务保管与发放津贴相结合的制度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测量标志保管员发放津贴。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义务。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 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占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区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迁建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测量标志拆建费用、申请迁建永久性测量标志、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 建设工程立项及规划批准文件,三,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四.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