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维护保养和安全第十八条,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业主是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责任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由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业主负责.因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由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业主负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户外广告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牢固和安全,一.无明显积尘积垢,无污蚀,腐蚀和陈旧等情形,二 图案无残缺,脱落、无严重褪色等情形,三,设施无残缺.破损、松动。脱落等情形、无安全隐患、四 灯光照明正常,五,凡广告位空置期超过7天的,须以公益性内容补充版面.第二十条、遇重大节庆或者重大活动的需要、户外广告设施业主应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第二十一条.特殊期间,如台风.暴雨等来临之前,户外广告业主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第二十二条。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制度。大型商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或安全检测期满3年的、设施业主应当在当年的3月31日前,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其业主应立即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修合格或拆除。第二十三条.整个广告牌钢结构工程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者主要是基础 支座、验收和制作厂出厂前质量验收 后者主要是安装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安装及质监部门联合抽查进行.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还要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第二十四条、大型户外广告牌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