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棚改专项规划第六条,棚改专项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其它层次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拆迁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对规划编制区内棚改项目的目标、模式,拆迁安置.功能定位 土地利用 开发强度。绿地系统,道路交通 公共与市政配套设施,改造收益分析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棚改工作中,要通过规划引导和控制保障公共利益 凸现政府主导作用,在确保环境品质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作。棚户区全面改造项目实施前应完成拟改造地块 棚改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作为确定项目所涉及地块规划控制条件和技术指标 供地方式,拆迁安置方案和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市棚改办公室应会同市规划局编制棚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棚改办公室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激发保护好广大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努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改造、并可以公开.择优选择投资商作为投资意向人参与项目专项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第八条.棚改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划定规划编制区,二、改造目标。三,功能定位。四.改造模式及策略,五、供地方式及拆迁安置方案,六、土地利用,用地布局,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容性。七、开放空间和园林绿地系统.八 配套设施.各类公共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控制。明确相应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配置指标,九、道路交通。地块内外部交通组织。道路及场地竖向,交通场站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步行系统控制、十,市政工程,水.电.气。环卫。防灾等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负荷预测,管网体系及设施控制,十一,城市设计。城市空间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建筑形态控制.重要节点意向效果等.十二。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可行性评价.开发强度,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 居住人口及户数等,十三 改造影响评价 包括对环境 道路交通 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的影响评价,十四。其他要求 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等.十五,实施时序和实施措施、包括分期实施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第九条、棚改专项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研究报告.规划文本是对规划各项目标和内容的规定性要求、规划图纸是说明规划意图和规划方案的相关图示,规划研究报告是指关于规划设计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的文字。是对规定性要求的论证和解释。根据控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将若干图纸合并表达。但应满足清楚说明规划编制区现状特征.规划构思和规划控制规定的需要、当规划范围较大,总体规划图纸不能表达清楚规划要求时,应制作分图 第十条,专项规划的主要研究结论,规划控制条件,技术指标及土地利用相关内容应取得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拆迁安置方案应提交基层按民主程序表决通过、专项规划成熟后由棚改办公室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市政府可委托其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批.第十一条、专项规划批准后.报市棚改领导小组列入年度棚改实施计划目录。棚改办公室负责将已批准的棚改专项规划在政府办公场所和改造规划影响的范围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棚改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供地方案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