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第十五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民生居住用地。重点保证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 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以加快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抽疏旧城区过于集中的人口和建筑密度,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 在发展新区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强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宜居程度、进一步引导住房需求与城市规划导向相一致 按照,拉开框架,优化布局 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向北、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 的空间发展战略、推进重点地区的发展,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第十六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20公顷 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3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5公顷 拆迁安置房70公顷、第十七条.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35公顷.其中,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0公顷 2.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1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9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5公顷 3.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拆迁安置房用地总量70公顷.第十八条。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城北区为12,5公顷。城中区为109、5公顷、城东区为13公顷.2 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新供应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中 淠河西区为18公顷、城北区为6.5公顷、城中区为60.5公顷,第十九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8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44公顷、廉租住房用地2 8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48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9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1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2公顷 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2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