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住房建设用地规划第十五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 按照,用好增量 盘活存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民生居住用地、重点保证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以加快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抽疏旧城区过于集中的人口和建筑密度。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在发展新区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强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宜居程度 进一步引导住房需求与城市规划导向相一致 按照、拉开框架.优化布局、新区先行 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向北、向东发展为主 向南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推进重点地区的发展、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 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第十六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20公顷、其中 商品住房用地为135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5公顷。拆迁安置房70公顷 第十七条,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35公顷,其中 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0公顷 2,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1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9公顷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 5公顷、3.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拆迁安置房用地总量70公顷 第十八条.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1 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城北区为12 5公顷.城中区为109 5公顷、城东区为13公顷 2。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新供应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中,淠河西区为18公顷.城北区为6.5公顷、城中区为60。5公顷、第十九条。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3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4 8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44公顷。廉租住房用地2 8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48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5.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 59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18公顷 公共租赁住房0,52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2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