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住房建设用地规划第十五条、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按照 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民生居住用地,重点保证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以加快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抽疏旧城区过于集中的人口和建筑密度、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在发展新区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强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宜居程度 进一步引导住房需求与城市规划导向相一致。按照,拉开框架,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 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向北,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 推进重点地区的发展 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第十六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 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20公顷 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3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5公顷 拆迁安置房70公顷.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35公顷,其中 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0公顷 2。保障性住房用地 规划期内 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15公顷,其中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5公顷 廉租住房用地9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5公顷、3,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拆迁安置房用地总量70公顷.第十八条.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城北区为12.5公顷,城中区为109、5公顷。城东区为13公顷 2.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新供应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中,淠河西区为18公顷 城北区为6,5公顷,城中区为60,5公顷,第十九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8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44公顷 廉租住房用地2。8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48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 3公顷,201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2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 59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1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2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2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 5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