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住房建设用地规划第十五条,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 高效利用的前提下 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的原则优先安排民生居住用地.重点保证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 以加快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抽疏旧城区过于集中的人口和建筑密度 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在发展新区住宅建设的同时,加强交通 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宜居程度、进一步引导住房需求与城市规划导向相一致。按照,拉开框架。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 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向北、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推进重点地区的发展 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 第十六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 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2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3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5公顷、拆迁安置房70公顷,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35公顷.其中、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0公顷。2.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1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9公顷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5公顷、3。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拆迁安置房用地总量70公顷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 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城北区为12,5公顷,城中区为109,5公顷,城东区为13公顷、2 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 新供应拆迁安置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中 淠河西区为18公顷。城北区为6.5公顷 城中区为60 5公顷 第十九条.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8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44公顷 廉租住房用地2.88公顷 公共租赁住房0,48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2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9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18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2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2012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3公顷 公共租赁住房0,5公顷 拆迁安置房用地2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