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指标体系 DB34/T 2140-2020
  • 安徽省全屋定制家居产品 顾客体验服务规范 DB34/T 3672-2020
  • 安徽省桥梁预应力张拉和孔道压浆施工指南 DB34/T 3585-2020
  •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等级划分 DB34/T 2141-2020
  • 安徽省政务公开数据元规范 DB34/T 3687-2020
  • 淮南市消防条例 2016年
  • 安徽省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 DB34/T 3661-2020
  • 安徽省体育场馆服务 基本要求 DB34/T 3594-2020
  • 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六章,出售管理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满5年后。可以按政府指导价购买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80.确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测算公布 第三十二条.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出售价格、付款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部房款后.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权属证书附记栏内标注 保障性住房。享有有限产权。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在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建设单位付清房款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或者出租.上市时.应当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和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20。缴纳增值收益.取得全部产权.第三十四条.开发区、园区。企业,机构投资者建设的成套保障性住房 5年后方可分户出售,并执行本规定的出售价格和有关管理规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