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灾 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和非法占用消防通信设施,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 邻近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并提供物资支援,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组织 引导在场群众疏散。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五十二条,消防车,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其他车、船,和行人必须避让 并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消防车 艇,免缴行驶。停靠等费用、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 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拦。一,使用各种水源及供水设施设备,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 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命令人员转移、四。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进行的建 构,筑物、使用临近的建 构。筑物和有关设施、五。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六,扑救火灾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事项 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在灭火救援中.因采取强制排除险情给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应急救援时.现场总指挥可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五十四条、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 协助统计火灾损失,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火灾现场、第五十五条,消防职业活动中消防员的职业健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对在灭火救援,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