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和非法占用消防通信设施、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并提供物资支援、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五十二条。消防车 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其他车、船、和行人必须避让、并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消防车、艇.免缴行驶 停靠等费用,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拦,一,使用各种水源及供水设施设备,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命令人员转移 四。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进行的建 构.筑物,使用临近的建.构 筑物和有关设施,五.调动供水 供电、供气。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协助灭火救援。六.扑救火灾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事项,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在灭火救援中,因采取强制排除险情给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应急救援时。现场总指挥可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五十四条,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协助统计火灾损失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火灾现场,第五十五条 消防职业活动中消防员的职业健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对在灭火救援、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