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和非法占用消防通信设施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并提供物资支援.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组织 引导在场群众疏散。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五十二条.消防车,艇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 船 和行人必须避让,并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消防车 艇。免缴行驶,停靠等费用。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 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拦、一.使用各种水源及供水设施设备,二.截断电力 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命令人员转移、四、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进行的建。构,筑物,使用临近的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五。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协助灭火救援,六,扑救火灾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事项,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在灭火救援中,因采取强制排除险情给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应急救援时 现场总指挥可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十四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 协助统计火灾损失。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火灾现场,第五十五条。消防职业活动中消防员的职业健康 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对在灭火救援 执勤训练中受伤 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