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在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可以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学生 幼儿进行消防常识教育,第十三条、县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乡镇规划和村寨规划应当有消防规划内容.新建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抽查.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消防安全的需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实施木板房,茅草房改造和农灶,电气线路改造。提倡和推广使用防火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 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规范用火,用电 用气管理,第十五条、县级,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检查。做好登记备案 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应当实施重点检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 疏散预案 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并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报.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对农村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当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及时整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供电企业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对留守儿童 独居老人的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精神疾病患者 智力障碍者等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督促相关监护责任人员加强监护、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寨消防档案、明确专人保管 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村寨消防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村寨基本情况。二、消防组织基本情况、三,村寨平面图,道路交通水源图等.四,灭火训练。演练及消防器材,装备 设施情况.五,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处理情况.六,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培训及火.电 气、油管理使用等情况、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 扶持农村居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第十八条、在农村从事旅游.餐饮,住宿,销售.加工.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三、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四。可燃 易燃物品的加工和仓储区域与人员住宿区域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五,用火用电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单位,民族文化村寨和旅游区。点,的开发,建设。保护。改造和维修。应当符合消防规划和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圈占、埋压、损毁 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和防火标志.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构 筑物 侵占防火间距空间或者堵塞消防通道.第二十一条 村寨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应当与木结构,砖 石。土。木结构建筑保持1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建筑外堆放的少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禁止在防火隔离带上堆放可燃物、禁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 危险化学品和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燃气用具,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农村消防组织主要成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公安派出所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志愿消防队员的培训,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经常开展对辖区单位。村寨的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对乡镇,50户以上的村寨、民族文化村寨和开展乡村旅游村寨的消防工作进行抽查,第二十四条。乡镇 村寨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和固定宣传牌 设立防火标志。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