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建筑基地环境第六十七条,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 成片统一开发的新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不低于25、第六十八条。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 但中心城范围内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由开发单位实施的 可按50,比例纳入建筑基地面积,且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原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第六十九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集中绿地宜沿城市道路布局,第七十条.位于旧城区内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 其折算公式,F,M,N.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 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 见下表,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有效系数.N。小于,等于1,5,0,70 大于1、5,小于 等于5,0,0,50.大于5,0,小于,等于15。0,0、30.大于15,0.0 第七十一条,根据、湘西自治州城镇建设中充分体现民族特色的若干规定,州政发、2004,6号,中确定的区域或地段,其建筑基地内的建筑应突出民族特色.第七十二条、建筑基地内的建筑要按照有关规范做好人防设计 无障碍设计和节能减排设计 并与市政公用设施布局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