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容积率.商业比例规划管理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5 城中村。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8,第五条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 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4、5。城中村 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5、0,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用地规模小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设施.用地规模大于等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设施。对于城中村。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规模小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20、的商业设施 用地规模大于等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商业设施.第七条,超高层建筑容积率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第八条、容积率指标一般只计算地上建筑面积 第九条,建筑物层高超出标准层高规定的 容积率指标按.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计算,第十条,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符合下列规定的。人行廊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廊道净宽度不大于6米,廊道下净空高度不小于5 5米、穿越15米及以下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6米 且廊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第十一条,原有建筑的容积率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