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荷载组合3,2 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3,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γ0Sd,Rd.3 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Sd、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3,2、3。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1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γGj、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2.4条釆用、γQ1,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2 4条采用、γL1,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γL1为主导可变荷载Q1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SGjk,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j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ik.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Ψci.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 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注.1、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2、当对SQ1k无法明显判断时。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SQ1k,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3 2,4.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 35 2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标准值大于4kN 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2、其他情况、应取1,4 3。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 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足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3,2.5.地下水压力、消防车荷载及施工堆载的分项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1。地下水压力分项系数按如下规定取值、1。按历史最高水位计算承载力时,水压力分项系数取1.0 无承压水情况下最高水位一般取到地面,2、其他情况。取1、2,2,消防车荷载取1,0.3,施工堆载取1,0,3。2。6、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表3.2,6采用。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应取重现期为设计使用年限、按本规范E,3.4条的规定确定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3,2.7.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可按下列规定釆用.1 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SAd。按偶然荷载设计值Ad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ψf1,第1个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 ψ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2。用于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3。2,8,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Sd、C。3。2.8.式中,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如变形.裂缝 振幅 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釆用 3.2,9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下式采用.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3 2.10、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下式进行计算。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3。2 11。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下式进行计算,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