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业安全卫生14。1.一般规定14。1 1、职业安全设计包含 防火防爆 采光 照明,防雷及电气安全、压力容器及管道,噪声防护及减震 防尘 防毒,防腐,防辐射.防暑.防湿.安全色.安全标志等内容、涉及工艺.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动力 仪表及自动控制,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各专业。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热电站和锅炉房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程 GB.5022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防雷和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制压力容器,GB。150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和.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等的有关规定,防尘,防毒、防腐,防辐射,防暑、防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采光照明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