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业安全卫生14,1.一般规定14.1。1。职业安全设计包含,防火防爆.采光.照明。防雷及电气安全.压力容器及管道,噪声防护及减震、防尘.防毒 防腐 防辐射,防暑 防湿.安全色,安全标志等内容。涉及工艺 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动力,仪表及自动控制,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各专业 防火 防爆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热电站和锅炉房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程.GB 5022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和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防雷和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 GB、150和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和,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等的有关规定,防尘。防毒 防腐.防辐射.防暑、防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采光照明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