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业安全卫生14 1.一般规定14。1。1。职业安全设计包含,防火防爆 采光,照明,防雷及电气安全,压力容器及管道 噪声防护及减震.防尘.防毒 防腐。防辐射.防暑,防湿.安全色,安全标志等内容,涉及工艺.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动力、仪表及自动控制。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各专业。防火 防爆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热电站和锅炉房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程,GB、5022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和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 防雷和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 使用和检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和、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等的有关规定,防尘 防毒,防腐 防辐射 防暑,防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采光照明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