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业安全卫生14,1.一般规定14,1。1、职业安全设计包含。防火防爆、采光。照明,防雷及电气安全,压力容器及管道,噪声防护及减震,防尘 防毒、防腐。防辐射、防暑,防湿 安全色,安全标志等内容、涉及工艺,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动力.仪表及自动控制。采暖通风 给排水等各专业.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热电站和锅炉房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程、GB。5022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660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 防雷和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 使用和检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 50316和,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等的有关规定。防尘。防毒 防腐,防辐射,防暑 防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采光照明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