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工作流程第三十二条、社区征求居民意见、提出改造申请,经旧住宅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决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研究、第三十三条,区政府或管委会研究同意实施改造后.组织社区、街道办事处对实施改造的旧住宅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算旧住宅区改造安置所需建筑面积及补偿额,确定安置所需土地面积和还建房建设投资,拟定旧住宅区改造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经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四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旧住宅区改造方案,进行综合测算,拟定公开出让处置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三十五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法定程序实行公开出让、确定土地受让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六条 土地受让开发企业根据旧住宅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后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市发改委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市财政局收缴土地出让金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委受理图纸审查,工程建设招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 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竣工后 开发企业应向市旧改办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市旧改办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材料之后,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开发企业凭,房屋登记申请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关材料分别到市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