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6,1 一般规定6、1.1,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1.建筑物地基基础的防微振措施 2.地面结构的防微振措施 3、主体结构的防微振措施,4,精密设备及仪器的独立基础的防微振措施,6、1、2,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1 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值.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3,地基动力特性测试报告。当不具条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的有关规定取值,4,场地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报告。6,1 3。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宜具备下列资料,1。精密设备及仪器在建筑物内的工艺布置 外形尺寸 重量及工作方式。2 动力设备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外形尺寸 重量。转速及运行方式.3 管道在建筑物内的空间位置。单位长度重量及输送介质 6,1 4、建筑物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精密设备及仪器与动力设备的布置较靠近时。宜采用隔振缝隔开、2.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或仪器时,动力设备应布置于底层或楼层边跨、并应在楼层设隔振缝与精密设备或仪器所在区域隔离、3,精密设备及仪器不宜布置于受电梯振动影响的范围内,4、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及仪器时。其位置宜位于梁。墙,柱等结构刚度较大的部位或附近,6,1、5,多层厂房内不宜设置起重设备,设置起重设备时 宜采用悬臂式起重设备或其他振动影响较小的运输工具、6、1、6、建筑物内的动力设备及产生振动的管道进入防微振区域时 应采取隔振措施.6,1,7,建筑物内应采用低速送风 空气密度变化率宜控制在10.以内.当布置有自循环高效过滤器、FFU、装置时、应采取隔振措施.6。1,8.防微振区域内的门应采用柔性缓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