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6 1 一般规定6、1。1。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采取下列综合措施,1,建筑物地基基础的防微振措施、2 地面结构的防微振措施 3 主体结构的防微振措施、4,精密设备及仪器的独立基础的防微振措施,6 1,2,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值 2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3、地基动力特性测试报告、当不具条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的有关规定取值,4 场地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报告。6 1、3、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宜具备下列资料 1,精密设备及仪器在建筑物内的工艺布置.外形尺寸 重量及工作方式。2 动力设备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外形尺寸。重量。转速及运行方式 3。管道在建筑物内的空间位置,单位长度重量及输送介质,6,1 4.建筑物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精密设备及仪器与动力设备的布置较靠近时,宜采用隔振缝隔开。2,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或仪器时、动力设备应布置于底层或楼层边跨、并应在楼层设隔振缝与精密设备或仪器所在区域隔离,3,精密设备及仪器不宜布置于受电梯振动影响的范围内。4.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及仪器时,其位置宜位于梁 墙、柱等结构刚度较大的部位或附近、6 1。5 多层厂房内不宜设置起重设备.设置起重设备时,宜采用悬臂式起重设备或其他振动影响较小的运输工具,6,1 6,建筑物内的动力设备及产生振动的管道进入防微振区域时 应采取隔振措施、6.1,7,建筑物内应采用低速送风.空气密度变化率宜控制在10.以内。当布置有自循环高效过滤器,FFU、装置时,应采取隔振措施,6.1,8、防微振区域内的门应采用柔性缓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