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6、1。一般规定6.1.1。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采取下列综合措施。1。建筑物地基基础的防微振措施 2、地面结构的防微振措施,3,主体结构的防微振措施 4。精密设备及仪器的独立基础的防微振措施.6,1,2。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1.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值 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3。地基动力特性测试报告、当不具条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40的有关规定取值 4 场地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报告.6、1,3.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宜具备下列资料。1、精密设备及仪器在建筑物内的工艺布置。外形尺寸 重量及工作方式。2,动力设备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外形尺寸,重量,转速及运行方式、3 管道在建筑物内的空间位置,单位长度重量及输送介质,6 1。4,建筑物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精密设备及仪器与动力设备的布置较靠近时。宜采用隔振缝隔开.2、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或仪器时,动力设备应布置于底层或楼层边跨.并应在楼层设隔振缝与精密设备或仪器所在区域隔离 3、精密设备及仪器不宜布置于受电梯振动影响的范围内、4。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及仪器时 其位置宜位于梁。墙,柱等结构刚度较大的部位或附近,6。1 5。多层厂房内不宜设置起重设备,设置起重设备时 宜采用悬臂式起重设备或其他振动影响较小的运输工具 6.1 6。建筑物内的动力设备及产生振动的管道进入防微振区域时 应采取隔振措施.6、1,7。建筑物内应采用低速送风.空气密度变化率宜控制在10 以内 当布置有自循环高效过滤器,FFU 装置时.应采取隔振措施。6.1、8 防微振区域内的门应采用柔性缓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