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统一划分功能区第三十一条。本市城市规划按 一主两翼,中区、南区,北区为主体,东区和西区为两翼,多组团结构体系布局,统一划分为5大综合功能区,一。中区。包括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和新香洲5个分区,为全市的政治.文化中心。配套发展金融、商业、旅游及高科技产业、二,北区,包括唐家。金鼎和淇澳3个分区。以高等教育和科研基地为主,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度假和服务等第三产业,三、南区 包括保税区。横琴,湾仔。洪湾、南屏和南屏西5个分区.主要发展保税业和电子 计算机软件。遗传工程.新材料 新能源.精密机械.轻纺等高科技产业,同时配套发展商业、旅游 金融,服务 仓储业.四.西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金湾、斗门,鹤洲北.白藤 三灶.小林,平沙.红旗,珠海港、雷蛛等分区 以港口,机场,铁路为基础 主要发展能源.精细化工。机械。冶金 建材等大型重工业以及交通和现代化仓储运输业 鸡啼门两侧上至与斗门黄金涌分界、下至鸡啼门出海口两侧.为行政用地.平东大道以西。以港口工业和大型基础工业为主 平东大道以东,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遗传工程,航空航天相关工业,食品。轻纺等高科技产业和商业 金融旅游,服务业。六乡,上横、莲溪为全市永久性农副业生产基地.五.东区、包括万山列岛,担杆列岛 桂山岛、内伶仃岛等76个海岛区域,主要发展仓储、转运业.保税业.度假旅游、海洋经济等产业.并划定2个岛屿作为危险品仓储区.第三十二条、各类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必须符合规划功能分区的规定,确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作出调整的 必须作出规划修编并按规定程序报经市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