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城乡中小学布点应符合城乡规划.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城市中小学新建与扩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并与居住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规划、中小学设置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 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的特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第五条。学校设置以师生安全为前提.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质塌陷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以及医院传染病房 太平间,工业污染区,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电磁塔、油.气.库,加油,气。站 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公路干线等不得穿越校区,学校设置保证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主干道 第六条 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设置应尽量避开公共娱乐场所,寺庙,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 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第七条,学校设施建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用气。锅炉等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校舍建设设计符合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 校车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积极推进改水改厕 推广以生态技术为核心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 城市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要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视频监控设施。建成以 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 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