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可再生能源应用7、1,一般规定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 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目前。可在建筑中规模化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 供热系统,供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与地方的引导与优惠政策.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7 1。2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 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目前 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系统设计 例如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与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其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涵盖有关内容,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 供热 供冷,生活热水.照明等系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时、应与相应各专业节能设计协调一致.避免出现因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资源的现象 7,1。3、利用可再生能源应本着,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要根据当地日照条件考虑设置光伏发电装置,直接并网供电是指无蓄电池 太阳能光电并网直接供给负荷。并不送至上级电网,7,1 5。提出计量装置设置要求。适应节能管理与评估工作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 T、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定.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