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可再生能源应用7.1、一般规定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 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目前。可在建筑中规模化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照明系统,供热系统,供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和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与地方的引导与优惠政策,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7,1,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目前,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系统设计,例如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与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其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涵盖有关内容、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供热、供冷、生活热水、照明等系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时。应与相应各专业节能设计协调一致。避免出现因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资源的现象.7、1。3 利用可再生能源应本着,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要根据当地日照条件考虑设置光伏发电装置,直接并网供电是指无蓄电池。太阳能光电并网直接供给负荷,并不送至上级电网。7、1.5。提出计量装置设置要求。适应节能管理与评估工作要求 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定。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