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上管线7、3。1 本条提出了确定地上管线敷设方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7,3。2,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采用管架敷设方式方便施工。维修和日常管理.一旦管道发生事故也有利于安全抢修和消防作业,7,3.3.为了防止管道内危险介质一旦发生外泄,对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造成危害,同时也防止上述建.构 筑物或内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对有危险性介质和管道造成损坏,从而带来二次灾害,故制定本条规定.7,3.4,本条提出了管架综合布置时应符合的条件,其目的是为安全生产。便利交通运输 有助消防作业.方便施工,维修和运行管理、管架净高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平行建筑物布置的架空管道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并按规定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有危险介质管道与生产,储存,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物料及有毒物料的设施,应保持有安全距离.以防二次灾害的产生而造成更大危害.7。3。5、国家现行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对相应的架空线布置均有较详尽的规定。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这些规范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条文所列出的建。构,筑物和储罐区时、显然增加了潜在危险.因此条文给以明文规定是必要的,7、3,6、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危险性较大。一般厂区内建 构.筑物。车辆及人员较多,进入厂区的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线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但地下电缆费用较高.因此至今仍有大量非电业工程采用架空方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进入的总变电站或车间如不靠近厂区边缘布置、势必加长线路长度.从而增加了危险性及厂内火灾,爆炸事故对电力线的影响。考虑安全性及经济性两方面.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同时规定应缩短厂区内线路长度及沿厂区边缘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