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绿化设计8 1、一般规定8,1 1、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化设计应符合医药工业区总体规划要求 应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统一进行 并应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相协调,同时应合理安排绿化用地,8,1,2,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医药生产性质,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环境卫生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 环境条件 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因地制宜进行设计 并应合理确定各类植物的配置方式,2 绿化设计不应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 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和维修,不应影响消防作业和建筑物的采光 通风,3,应充分利用厂区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护坡等进行绿化、应利用管架,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带上面的场地布置绿化。8 1。3、医药工业企业绿化。应以绿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净化空气.减轻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卫生条件。2。应调节气温.湿度和日晒,抵御风沙,减弱噪声 并应改善小气候 3.应加固坡地、堤岸、并应稳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4、应美化厂容、并应创造良好的工作 生活环境 8,1。4 医药工业企业绿化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选择抗污染.衰噪和滞尘能力强,且净化大气效果好的植物、2 应选择生长速度快。适应性强、且符合防火 卫生和安全要求的植物、3.应选择易成活 移植 病虫害少和养护管理方便的植物,4、应选择树木形态美观 挺拔的植物.5.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有异味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6.应选用当地树种作为骨干树种,选择苗木来源方便的乡土植物、8 1、5.医药工业企业绿化设计指标应采用厂区绿地率.绿地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一般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地率不应小于15。且不应大于20 对生产环境医药洁净度要求高的药物制剂厂,生物制剂厂绿地率不应大于30,医药工业企业绿地率可按表8.1.5选用 表8、1.5,厂内绿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