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绿化设计8.1。一般规定8.1、1,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化设计应符合医药工业区总体规划要求 应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统一进行.并应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相协调、同时应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8,1、2,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医药生产性质,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环境卫生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并应合理确定各类植物的配置方式.2,绿化设计不应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 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和维修 不应影响消防作业和建筑物的采光,通风.3 应充分利用厂区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护坡等进行绿化.应利用管架 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带上面的场地布置绿化、8、1.3。医药工业企业绿化,应以绿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净化空气 减轻污染,保护环境 改善卫生条件。2,应调节气温.湿度和日晒,抵御风沙。减弱噪声。并应改善小气候、3,应加固坡地,堤岸.并应稳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4、应美化厂容、并应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8.1,4 医药工业企业绿化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选择抗污染.衰噪和滞尘能力强、且净化大气效果好的植物、2、应选择生长速度快。适应性强 且符合防火、卫生和安全要求的植物。3,应选择易成活.移植,病虫害少和养护管理方便的植物 4.应选择树木形态美观.挺拔的植物。5,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有异味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6 应选用当地树种作为骨干树种。选择苗木来源方便的乡土植物、8,1,5,医药工业企业绿化设计指标应采用厂区绿地率 绿地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一般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地率不应小于15,且不应大于20,对生产环境医药洁净度要求高的药物制剂厂 生物制剂厂绿地率不应大于30,医药工业企业绿地率可按表8 1,5选用、表8 1,5 厂内绿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