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道路平面设计6,2 1.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消防和人行需要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宽度宜按表6 2。1确定、表6.2.1、厂内道路路面宽度。m,注.1、大型厂厂区面积在120hm2以上的厂区主干道路面宽度可采用15m、2。主干道、次干道、支道和车间引道的释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2。各类道路可根据需要 分段采用不同宽度、不同宽度线段宜在道路交叉口处划分,6、2,2,厂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应根据行驶车辆的类别确定.不宜小于9m,困难时。可减少至6m、供大型消防车通行的单车道路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6。2,3.厂内道路平面交叉,应设在直线路段,并宜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6。2 4。厂内道路在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表6 2。4 平面转弯处的视距,m、注.1,当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符合规定时,横净距以内和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除对视线防碍不大的稀疏树木或单个管线支架.电杆.灯柱等可保留外.其他应清除。2,当场地条件受限制,采用会车视距困难时 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应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他设施 3.当场地条件受限制时,交叉口停车视距可采用15m、6。2。5、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其他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 75m.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可按0,5m的倍数递增 但最多不得超过3m 2、人行道面宜高出附近路面,地面.0,1m,0,15m,也可与道路路面高度一致.但应通过颜色等交通标志区分、3、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净距.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 可采用1,5m。当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2 6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 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6的规定、表6,2,6,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m。注,厂内道路主干道边缘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 不宜小于10m。其他道路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