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道路平面设计6、2,1,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消防和人行需要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路面宽度宜按表6、2,1确定,表6 2,1、厂内道路路面宽度,m 注.1,大型厂厂区面积在120hm2以上的厂区主干道路面宽度可采用15m,2,主干道、次干道.支道和车间引道的释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2.各类道路可根据需要,分段采用不同宽度,不同宽度线段宜在道路交叉口处划分 6.2,2,厂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应根据行驶车辆的类别确定。不宜小于9m,困难时、可减少至6m.供大型消防车通行的单车道路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6,2,3。厂内道路平面交叉、应设在直线路段,并宜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6 2,4、厂内道路在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 表6、2,4。平面转弯处的视距,m,注。1、当平面转弯处的视距不符合规定时、横净距以内和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除对视线防碍不大的稀疏树木或单个管线支架 电杆 灯柱等可保留外,其他应清除、2,当场地条件受限制.采用会车视距困难时、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应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他设施 3、当场地条件受限制时。交叉口停车视距可采用15m。6.2 5。大 中型厂的主 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其他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可按0,5m的倍数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3m,2,人行道面宜高出附近路面 地面,0,1m、0,15m,也可与道路路面高度一致,但应通过颜色等交通标志区分,3.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净距。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可采用1 5m,当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2、6,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应符合表6.2、6的规定,表6.2.6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 筑物的最小距离 m,注,厂内道路主干道边缘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其他道路至医药洁净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