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按照统一规划、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谁投资、谁受益,推进景区经营企业化.第十八条,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并落实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二 设立游客服务中心 为游客提供服务,三,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四 配备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 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五。经营涉及公众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其设施 设备应当经有关法定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营,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和旅游项目 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七 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八,按照规定设置标识,标牌 价格表等公共信息图形标志.1A、2A级景区应当用中.英文标注、3A.4A 5A级景区应当用中 英 日,韩四种文字标注 九。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旅游 物价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十,有效保护和管理自然景观,文物古迹 历史遗址及人文景观,十一。加强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十二.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第十九条 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遵守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供游客选择,禁止向游客强行出售联票,调整门票价格,应当提前三个月公示、景区内导游 拍照等服务价格由旅游景区自定,但须报物价,旅游部门备案 并将所有收费价目及优惠政策,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等制成说明牌,悬挂在售票处明显位置,向游客公开,第二十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减免门票费。第二十一条 旅游景区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特定岗位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二十二条 在旅游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须经景区经营者同意.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在规定的地点 范围从事经营。并自觉接受景区经营者和工商、税务 卫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设立游客意见箱.公布投诉、咨询电话和信箱,征询游客意见 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并建立投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