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体育技能培训机构评定规范 DB37/T 4226-2020
  •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02/T 073-2005
  • 济宁市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708/T 3-2020
  • 东营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DB37/T 4238-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DB37/T 4222.3-2020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 山东省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4-2020
第二章,开发建设第七条,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主要包括景区现状 性质,范围 功能分区,保护和开发措施。环境容量预测。配套设施.投资与效益估算和专项规划等,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景区总体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景区开发建设具体方案 资源和景观的具体保护措施 建设控制指标.建设项目选址、重大建设项目的景观设计方案等 第八条,编制旅游景区规划 应当遵守国家旅游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承担.第九条,编制旅游景区规划、应当征求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后 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属于市级重点保护范围及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景区规划,须经市旅游规划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第十一条。在市级和市级以上重点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新景区、应当按照景区内游览,景区外食宿的原则划分游览区和生活区.并按规定设置配套的环卫设施和其他服务设施,与景区环境相协调、第十二条,鼓励境内外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独资.参股、合作。合资等形式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特许.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督管理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破坏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