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者、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