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2,1。供、暖12,1.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有关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的冬季室内空气温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各种散热 耗热的条件和因素.在满足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现场工作人员作业适温的条件下、规定了表12.2,1中各项供暖温度。相关专业无特殊要求时.化验室,控制室和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室内供暖和空调温度一般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相关规定,3,液,糖,化、蒸馏脱水等生产区域的设备、管道发热量作为得热量计入热负荷.在计算值班供暖热负荷时.不计入此部分的热量 12 1 2,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的供热以蒸汽为主 在采取了有效的卫生 技术和节能措施的条件下.车间和辅助用房也有采用蒸汽作热媒的案例.12,1,3,蒸馏脱水车间.反应车间属于甲类厂房.原料粉碎车间 干粉碎 饲料包装车间属于乙类厂房,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不应采用循环使用空气的热风供暖,不应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12,1,4,燃料乙醇工厂的原料仓库 产生的粉尘均为可燃粉尘.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如采用循环使用空气的热风供暖,含尘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规定,除尘后的排风经净化后 循环空气中粉尘浓度应低于其职业接触限值30.由于生物液体燃料生产原料品种多样 发尘量不稳定、难以保证循环使用空气中的含尘浓度。故不宜使用循环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