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防火与安全疏散及其他7 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条根据燃料乙醇工厂及生物柴油工厂各建筑单体的特点,规定了主要生产车间及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构.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7。2.3,7、2.4,中央控制室是全厂生产控制中心,是全厂生产控制.调度与数据交换,储存场所、为了便于管理及减少干扰,宜将中央控制室独立设置.规模较小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面积较小.不需独立设置时 也可将其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当设置在丙类车间时应有相应的措施,现场操作间与车间联系密切、分开设置则将增加建设投资。并给使用带来不便。可与其车间毗邻,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且应采用防爆墙与厂房隔开 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以减少,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 7,2.5.为节约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及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可将防爆生产车间与非爆炸危险生产车间贴邻布置、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7、2、6 等量的同一爆炸介质在密闭的小空间里和在开敞的空地上爆炸,其爆炸威力和破坏强度是不同的。在密闭的空间里,爆炸破坏力将大得多。因此易爆厂房需要考虑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 生产过程中比空气重的物质易在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洼地等处积聚、为防止地平面因摩擦打出火花、故对地面,地沟。盖板的设计等提出了预防引发爆炸的措施要求。7、2,10,本条对消防站的设置提出了规定。根据车速每小时30km计算 5min的行车距离为2,5km,故消防站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5km、超出服务半径的工厂,需设置消防站。消防分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