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防火与安全疏散及其他7 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根据燃料乙醇工厂及生物柴油工厂各建筑单体的特点.规定了主要生产车间及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构、物的最低耐火等级,7,2,3。7、2.4,中央控制室是全厂生产控制中心,是全厂生产控制,调度与数据交换,储存场所.为了便于管理及减少干扰、宜将中央控制室独立设置。规模较小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面积较小、不需独立设置时、也可将其设置在生产车间内 当设置在丙类车间时应有相应的措施 现场操作间与车间联系密切,分开设置则将增加建设投资 并给使用带来不便,可与其车间毗邻,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且应采用防爆墙与厂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以减少,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 7,2、5。为节约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及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可将防爆生产车间与非爆炸危险生产车间贴邻布置.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7.2.6、等量的同一爆炸介质在密闭的小空间里和在开敞的空地上爆炸,其爆炸威力和破坏强度是不同的、在密闭的空间里。爆炸破坏力将大得多,因此易爆厂房需要考虑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生产过程中比空气重的物质易在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 洼地等处积聚 为防止地平面因摩擦打出火花。故对地面。地沟。盖板的设计等提出了预防引发爆炸的措施要求.7.2,10、本条对消防站的设置提出了规定.根据车速每小时30km计算。5min的行车距离为2、5km,故消防站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5km、超出服务半径的工厂、需设置消防站,消防分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