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防火与安全疏散及其他7、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条根据燃料乙醇工厂及生物柴油工厂各建筑单体的特点.规定了主要生产车间及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 构 物的最低耐火等级,7。2 3、7,2,4,中央控制室是全厂生产控制中心.是全厂生产控制,调度与数据交换.储存场所,为了便于管理及减少干扰.宜将中央控制室独立设置,规模较小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面积较小,不需独立设置时.也可将其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当设置在丙类车间时应有相应的措施 现场操作间与车间联系密切.分开设置则将增加建设投资,并给使用带来不便 可与其车间毗邻.贴邻建造 但必须靠外墙设置,且应采用防爆墙与厂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以减少。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7,2、5。为节约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及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可将防爆生产车间与非爆炸危险生产车间贴邻布置。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7、2。6,等量的同一爆炸介质在密闭的小空间里和在开敞的空地上爆炸.其爆炸威力和破坏强度是不同的,在密闭的空间里,爆炸破坏力将大得多,因此易爆厂房需要考虑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生产过程中比空气重的物质易在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 洼地等处积聚。为防止地平面因摩擦打出火花,故对地面。地沟。盖板的设计等提出了预防引发爆炸的措施要求。7 2.10。本条对消防站的设置提出了规定。根据车速每小时30km计算 5min的行车距离为2。5km.故消防站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5km,超出服务半径的工厂。需设置消防站、消防分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