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 0,1 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布局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并应执行国家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3 0,2 厂址宜靠近原料供应地、应对原料,能源,辅助材料的供应,目标市场 建设条件、经济,水文 气象 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多方案比选后择优确定,3,0.3.厂址周围宜有可供发展的用地、3。0 4 厂址应具备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应与厂外公路、铁路或港口的连接便捷.3、0 5 厂址选择应充分利用非可耕地和劣地 不应破坏原有森林,植被 并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3.0、6 与厂址毗邻的城镇应有良好的教育。文化.卫生、维修,运输、生活.通信等条件。3.0,7 厂址宜位于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0.8,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区域.1。地震断层及地震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 2.工程地质严重不良地段。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及采矿陷落、错动。区 4 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及其他保护区域,5、对飞机起降,电台通信 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天文 气象.地震观测,以及军事设施有影响的地区,6,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7.水库.水坝。河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和易受洪涝危害、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区。8,爆破危险区域 9,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高的地段.以及有放射性物质污染或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段,10,大型尾矿库及废料场,库、的坝下方,11、全年静风频率大于60,的地段、